第1条 给水工程规划
  (1) 用水量预测
  规划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用水指标为450升/日•人,远期中心城区最大日用水量为54万立方米/日。

(2) 供水水源规划
  供水水源主要采用大陆引水、本地蓄水以及海水淡化等,其中以本地蓄水与大陆引水为主,以海水淡化为辅。海水淡化单独设厂,供应工业用水。

(3) 供水系统布局
  规划建设分质供水系统。中心城区主要使用市政自来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水依托海水淡化水。规划远期启用再生水,多水源保障中心城区供水安全。

(4) 市政供水系统规划
  规划在中心城区建设5处主要市政水厂,规划供水总规模为60万立方米/日。规划形成区域环网主干供水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供水系统,提高供水安全性。保留现状3座水厂作为备用水厂。

第2条 排水工程规划
  (1) 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在中心城区内宜进行适度的再生水示范性回用。

(2) 污水量预测
  综合生活污水量标准按平均日用水量的90%计,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5~10%计,预测本区远期2030年总污水量约为51万立方米/日。

(3) 污水设施规划
  舟山中心城区主要划分8片污水分区,其中规划建设7处污水处理厂,普陀山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污水处理总规模约达54.5万立方米/日。

规划新(迁)建岙山、西北、新港东、干览等四处污水处理厂,其中迁建岙山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新建西北污水厂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新建新港东污水厂规模为7万立方米/日,新建干览污水厂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

规划扩建定海、岛北、顺母三处污水处理厂,其中定海污水厂扩建至7万立方米/日,顺母污水厂扩建至1.2万立方米/日,岛北污水厂扩建至7万立方米/日。

规划普陀山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总规模0.3万立方米/日。

规划在区域内新建多处污水提升泵站,实现污水的区域化收集与处理。

(4) 再生水利用规划
  规划建设3处再生水厂,总回用规模10万立方米/日。其中定海污水厂再生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负责用于定海城区绿化景观以及工业用水等;岛北污水厂再生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回用于工业用水;西北污水厂再生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回用于工业用水。

第3条 雨水系统规划
  规划在中心城区主要实施雨水自排,疏浚中心城区主要河道,提高中心城区排涝能力至20年一遇水平,规划按“就近排放”的原则进行雨水管道系统的组织。规划实施雨水生态化收集利用,提高中心城区的水资源调蓄水平。规划控制雨水径流系数,对新建区域实施低冲击开发模式。

第4条 电力工程规划
  (1) 电力负荷预测
  采用人均综合电量法及负荷密度法进行负荷预测,2030年中心城区最高负荷取2560MW。

(2) 电力设施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500KV变电站2座,用地按6.25公顷控制预留。

规划中心城区规划220KV变电站7座,用地按1.2公顷预留,中心站可适当放大。

中心城区110KV变电站远期容载比按2.0配置,规划110KV变电站共33座,建设用地户内式按0.25公顷预留,户外式按0.45公顷预留。

(3) 高压走廊及电缆通道
  遵循“先有走廊,后有线路”的原则,中心城区内的高压线路应按要求在规划的高压走廊通道中布置。

中心城区主要有3条500KV高压走廊穿越,西线舟山500KV变至宁波市北变、中线舟南500KV变至宁波春晓变、东线舟山500KV至舟南500KV变。规划控制廊道保护范围为60米。

220kV线路走廊宽度按50m控制预留;110kV线路走廊宽度按30m控制预留;电缆通道采用排管、沟道等形式敷设。

第5条 燃气工程规划
  (1) 燃气量预测
  规划2030年,中心城区天然气需求量为2.60×108标准立方米。

(2) 气源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燃气气源为LNG天然气,近期气源从宁波中宅(大榭)LNG接收站通过海底管道或漕运船输送至舟山本岛,远期舟山LNG站拟接驳海外LNG气源。

(3) 燃气设施规划
  舟山LNG接收站占地80公顷,合建城市门站。

规划保留现状新港、双阳、朱家尖燃气气化站,新建定海储配站,控制用地2公顷。

规划汽车加气站与加油站、燃气调压站、公交首末站合建。

(4) 燃气输配系统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主要采用管道配气,压力级制采用中压一级A管网的布置以环状为主,环状与枝状相结合。规划周边岛屿宜根据实际地形与道路实施情况,选择管网配气或瓶装供气。

第6条 通信工程规划
  (1) 用户预测
  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固定电话普及率在80%以上,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程控交换机容量约需96万门。

规划移动电话普及率在100部/百人以上,则移动用户为120万户以上。

中心城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家庭入网率达到100%。

(2) 通信设施规划
  本着“大容量、少局所、多接入点”的建网原则,远期对现有端局按需要进行适当的扩容,逐步将现有通信端局改造成集多种业务于一体的通信综合局。

保留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以及朱家尖岛现状4处通信机楼,规划新建9处通信机楼。

保留现状有线电视前端,规划新建新城、白泉及朱家尖等三座有线电视分前端。

保留现状定海及普陀邮政局,规划新建盐仓邮件处理中心1处,新建临城邮政调度指挥中心1处,新建定海、东港、白泉、小沙、小干等邮政局5处。

(3) 微波通道规划
  在微波通信通道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影响通信畅通和危害通信安全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

新建或改建微波电路,在台站定点、工程实施、施工之前,必须进行电路通道设计,设计方案经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核批准,规划部门依据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批复方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第7条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 垃圾量预测
  2030年,中心城区垃圾总量约1480吨/日。

(2) 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近期生活垃圾处理采用“简易分选+焚烧+卫生填埋”的综合处理工艺。远期采用“分选/回收+焚烧+堆肥+卫生填埋”相互衔接配套、有机融合完善的综合处理系统。

规划保留团鸡山垃圾处理综合基地。保留现状17座转运站,规划新建垃圾转运站24座。

规划定海、临城、普陀、白泉等4座环卫中心。

(3) 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逐步实行容器化、密闭化。推广源头分类以实现减量化,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公厕按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设置。

第8条 市政基础设施黄线
  市政基础设施黄线范围划定原则依据建设部《城市黄线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防灾设施、城市环保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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