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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标后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6- 25 16: 11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过程

针对标后管理专项排查整治以及往年审计发现的政府投资项目中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人员变更程序不规范及违法转分包等突出问题,我局于今年4月开始起草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标后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4月26日向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征求修改意见,并同步在舟山建设信息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首要责任。明确建设单位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履行防范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职责,强化人员、工程资金、和分包单位的日常跟踪管理。

(二)加强招投标阶段“事前”防控。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包括劳动合同、社保关系等资料。

(三)加强项目实施阶段“事中事后”管控。具体从加强对人员的日常监督、规范人员变更程序、加强工程分包及资金的日常监管以及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等要点提出工作要求。建设单位要核查施工现场人员配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书相符,人员是否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项目经理非特殊原因不得进行变更,确需变更应按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由建设单位进行严格审批,并及时向属地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分包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核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工程款资金流向异常、项目管理人员非施工企业本单位职工等情况,要进一步摸排分析,对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的应及时上报项目所属建设管理部门。

四、实施时间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标后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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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标后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25 16:11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过程

针对标后管理专项排查整治以及往年审计发现的政府投资项目中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人员变更程序不规范及违法转分包等突出问题,我局于今年4月开始起草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标后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4月26日向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征求修改意见,并同步在舟山建设信息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首要责任。明确建设单位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履行防范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职责,强化人员、工程资金、和分包单位的日常跟踪管理。

(二)加强招投标阶段“事前”防控。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包括劳动合同、社保关系等资料。

(三)加强项目实施阶段“事中事后”管控。具体从加强对人员的日常监督、规范人员变更程序、加强工程分包及资金的日常监管以及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等要点提出工作要求。建设单位要核查施工现场人员配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书相符,人员是否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项目经理非特殊原因不得进行变更,确需变更应按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由建设单位进行严格审批,并及时向属地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分包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核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工程款资金流向异常、项目管理人员非施工企业本单位职工等情况,要进一步摸排分析,对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的应及时上报项目所属建设管理部门。

四、实施时间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标后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