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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有关失信约束措施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 05- 21 11: 09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有关失信约束措施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定目的及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浙发改信用〔2021〕57号)相关规定,我局对各类涉及失信约束措施的文件开展集中清理规范,制定了《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有关失信约束措施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措施,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行业等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通知》的起草过程

我局早在今年1月份就在市发改委组织下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文件的清理工作,主要梳理我局制定的信用管理办法、红黑名单认定制度、联合奖惩等政策文件;行业领域关于信用监管、信用奖惩等相关制度;信用评价中涉及对主体利益产生影响的约束性条款等。对梳理的各类政策文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通知要求,逐项填写《失约约束措施台账》,明确保留、修订、废止、立法等处置方式,并于1月22日前将此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信用办。3月份开展对失信约束措施文件的整改工作,重点对将要修改、废止、保留的文件的国家层面和地方性法规的依据找出来,逐条分析是否涉及信用信息共享公开、“黑名单”认定以及失信措施惩戒措施,讲涉及的文件意义开展清理整改,明确整改时间,经过清理,决定保留文件2件、修改1件、废止1件,决定修改的文件有效期暂时保留到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前尚未修改的,自动失效。于3月底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研讨会,对初稿进行了讨论,并听取意见及建议;草案修改完后于4月下旬组织召开座谈会,我局各业务处室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征集了相关意见。4月30日,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完成《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有关失信约束措施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印发给各相关单位,以文件形式再次征求意见并于5月6日完成征求反馈意见和汇总工作。共征集反馈意见1条,主要集中在失信整改文件的完成时间上,并已经过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实施日期及附件修改、废止、保留文件的目录三部分组成。

(一)总则。共2条,说明了清理文件的背景原因,决定清理文件的结果。

(二)实施日期。明确了文件的实施时间。

(三)附则。明确了保留、修改及废止的文件目录。

(详见附件:《保留、修改及废止的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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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有关失信约束措施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21 11:09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有关失信约束措施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制定目的及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浙发改信用〔2021〕57号)相关规定,我局对各类涉及失信约束措施的文件开展集中清理规范,制定了《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有关失信约束措施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措施,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行业等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通知》的起草过程

我局早在今年1月份就在市发改委组织下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文件的清理工作,主要梳理我局制定的信用管理办法、红黑名单认定制度、联合奖惩等政策文件;行业领域关于信用监管、信用奖惩等相关制度;信用评价中涉及对主体利益产生影响的约束性条款等。对梳理的各类政策文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清理通知要求,逐项填写《失约约束措施台账》,明确保留、修订、废止、立法等处置方式,并于1月22日前将此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信用办。3月份开展对失信约束措施文件的整改工作,重点对将要修改、废止、保留的文件的国家层面和地方性法规的依据找出来,逐条分析是否涉及信用信息共享公开、“黑名单”认定以及失信措施惩戒措施,讲涉及的文件意义开展清理整改,明确整改时间,经过清理,决定保留文件2件、修改1件、废止1件,决定修改的文件有效期暂时保留到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前尚未修改的,自动失效。于3月底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研讨会,对初稿进行了讨论,并听取意见及建议;草案修改完后于4月下旬组织召开座谈会,我局各业务处室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征集了相关意见。4月30日,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完成《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有关失信约束措施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印发给各相关单位,以文件形式再次征求意见并于5月6日完成征求反馈意见和汇总工作。共征集反馈意见1条,主要集中在失信整改文件的完成时间上,并已经过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实施日期及附件修改、废止、保留文件的目录三部分组成。

(一)总则。共2条,说明了清理文件的背景原因,决定清理文件的结果。

(二)实施日期。明确了文件的实施时间。

(三)附则。明确了保留、修改及废止的文件目录。

(详见附件:《保留、修改及废止的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