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浙发改信用〔2021〕57号)要求,我局对“信用舟山”建设以来制发的有关失信约束措施信用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共4件。经审核,决定保留文件2件、修改1件、废止1件(详见附件),决定修改的文件有效期暂时保留到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前尚未修改的,自动失效。
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留、修改及废止的文件目录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
保留的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文号 |
1 |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城镇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舟建发〔2020〕2号 |
2 |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 舟建发〔2019〕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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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的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舟山市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舟建委〔2012〕181号 |
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舟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舟建发〔2017〕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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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1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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