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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跨区域实物在保家庭)实物配租公告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05-22 11:53:1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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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新城范围内跨区域在保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本岛范围内公租房跨区域协同保障的通知》(舟建发〔2025〕16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在舟山本岛(定海、普陀、普朱)范围内已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但因在新城工作原因,需要就近申请公租房房源的家庭,包括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小岛进城渔农民等。

二、房源情况

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小岛进城渔农民等分配房源位于红茅山拆迁安置小区、桃湾新村二区等;新就业无房职工分配房源位于高云佳苑。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家庭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在新城工作就业的佐证材料,向原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请报名,并进行资料填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意向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摇号分房办法,进行选房摇号活动,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二)海城置业负责落实前期房源咨询和看房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80-2032795

房源咨询电话:0580-2034753

附件: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意向表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3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意向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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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跨区域实物在保家庭)实物配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2 11:53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解决新城范围内跨区域在保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本岛范围内公租房跨区域协同保障的通知》(舟建发〔2025〕16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在舟山本岛(定海、普陀、普朱)范围内已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但因在新城工作原因,需要就近申请公租房房源的家庭,包括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小岛进城渔农民等。

二、房源情况

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小岛进城渔农民等分配房源位于红茅山拆迁安置小区、桃湾新村二区等;新就业无房职工分配房源位于高云佳苑。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家庭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在新城工作就业的佐证材料,向原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请报名,并进行资料填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意向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摇号分房办法,进行选房摇号活动,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二)海城置业负责落实前期房源咨询和看房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80-2032795

房源咨询电话:0580-2034753

附件: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意向表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3日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报名意向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