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体系,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确定我市第七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在此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关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舟山市住建局科技设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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