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风貌办组织召开了《舟山市市本级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八个方面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市级评审会议,市风貌办常务副主任丁夏浦,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定海区、普陀区、高新区等风貌办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共29人参加。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行动方案编制的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就方案的目标定位、体系构建、行动计划、项目谋划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丁夏浦常务副主任指出,实施八个方面专项提升行动是舟山市深化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由点推向全域的具体路径和重要抓手,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八个方面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编制要注重三个要点:一是要注重统筹兼顾。要从市本级全域的角度出发,发挥“山-城-海”协同发展的风貌格局,做好市域与县域的统筹兼顾,加强各级部门与乡镇、街道间的工作联动,做到统筹兼顾、优势互补;二是要注重亮点提炼。要立足舟山“海上千岛”的地域特色、“渔港海城”的文化底蕴,提炼舟山特色的风貌整治提升策略方法、发掘彰显海岛典型做法的重点工程和亮点项目,充分展现我市风貌整治提升中的“山海韵”和“人文美”;三是要注重落地见效。要重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落地性,精准施策、靶向用力,确保行动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为我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取得实效提供有力的支撑。(局科技设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