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号召,舟山市多措并举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有机更新。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排摸。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发挥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加大加装电梯政策宣传力度,不定期对辖区内加梯数量开展摸排梳理,建立项目储备库,今年已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7台,在建7台。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需求摸排,摸清全市交付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363台,计划今年完成更新50台。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出台《舟山市推进住房和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各级部门快速开展更新工作。吃透用好省级政策,向上争取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明确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最大化发挥政策撬动作用。目前,政府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15万元/台的补助;对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费用给予50%的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台、5万元/台、10万元/台。
三是协同共治,强化调解。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加大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及组织的纠纷调解力度。同时,邀请省建设厅加梯宣讲团开展专业宣讲,推广加梯矛盾纠纷化解经验,促进住户意见统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