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有关事项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4-01-10 12:54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市建管中心,有关单位:

近期,有部分企业反映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未及时更新,不能准确反映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企业资质延续情况。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补充提示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公告核准资质延续的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同时根据浙建建发〔2023〕98号资质动态核查合格的),可以参加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为准)

本次提示对象主要为住建部核准延续的相关资质,其他企业也要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质有效期等信息维护工作。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有关事项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4-01-10 12:54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市建管中心,有关单位:

近期,有部分企业反映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未及时更新,不能准确反映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的企业资质延续情况。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补充提示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公告核准资质延续的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同时根据浙建建发〔2023〕98号资质动态核查合格的),可以参加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为准)

本次提示对象主要为住建部核准延续的相关资质,其他企业也要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质有效期等信息维护工作。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