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发〔2010〕30号)、《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舟建发〔2015〕16号)及《2022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等文件精神。经审核,赵彩珍等3户家庭符合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地址:港航国际大厦B座1320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203279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第六十批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申请条件(3户)公示名单
序号 | 申请人 | 家庭成员 | 街道 | 社区 | 困难证类型及是否年满60周岁 | 户口取得时间 | 人均年收入(元) | 拥有车辆情况 | 不动产、批地建房及家庭财产信息 | 审核意见 | |
关系 | 姓名 | ||||||||||
1 | 赵彩珍 | 女儿 | 夏凡茜 | 临城 | 吴榭社区 | / | 满3年 | 60848元以下 | 无 | 无 | 符合条件 |
2 | 何爱敏 | 临城 | 桃湾社区 | / | 满3年 | 60848元以下 | 无 | 无 | 符合条件 | ||
3 | 王燕芳 | 临城 | 长峙社区 | / | 满3年 | 60848元以下 | 无 | 无 | 符合条件 |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