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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向市建管中心发来感谢信
信息来源: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27 15:01:43

近日,市建管中心收到来自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感谢信。在感谢信中,省造价总站对市建管中心在认真贯彻落实“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试点工作的改革举措表示了肯定和赞扬。

2020年底,舟山市被确定为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和浙江省建设厅出台的《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浙建建发〔2020〕69号)精神,以机制创新和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以三个试点项目为支撑,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全力推动我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在3年时间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牵头编制的老旧小区补充定额也被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纳入《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补充定额》中,将在全省计价活动中应用。

市建管中心将以此次工程造价改革试点为契机,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创新不减、热情不灭的态度,以打造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实践新典范,打造工程造价数字化平台特色新样板为工作目标,助推工程造价改革纵深发展,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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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向市建管中心发来感谢信

发布日期:2023-12-27 15:01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近日,市建管中心收到来自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感谢信。在感谢信中,省造价总站对市建管中心在认真贯彻落实“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试点工作的改革举措表示了肯定和赞扬。

2020年底,舟山市被确定为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和浙江省建设厅出台的《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浙建建发〔2020〕69号)精神,以机制创新和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以三个试点项目为支撑,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全力推动我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在3年时间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牵头编制的老旧小区补充定额也被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纳入《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补充定额》中,将在全省计价活动中应用。

市建管中心将以此次工程造价改革试点为契机,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创新不减、热情不灭的态度,以打造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实践新典范,打造工程造价数字化平台特色新样板为工作目标,助推工程造价改革纵深发展,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