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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202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 03- 01 09: 59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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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在连续七年被评为舟山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法治保障,扎实推进依法施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治组织保障,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021年全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次,及时研究部署本系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住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85日,王涛局长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上作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述职。落实新任干部宪法宣誓制度,1210日,我局举行新提任局管干部宪法宣誓仪式,4位新提任局管干部参加了宪法宣誓。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班子会议、业务大讲堂、座谈讨论、业务培训等方式共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1次,按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持证率保持在90%以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已全部录入系统。通过各类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除积极参加省建设厅等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外,20217月,我局在岱山县组织举办了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培训,全市城乡建设系统25名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做好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维护以及办事服务可用性提升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文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定期审查清理存量文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文件及时修改,今年共清理和审查各类文件141件,对2问题文件及时进行了修改。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落实2021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重点工作和建设系统普法宣传任务,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我局门户网站舟山建设信息港和海上花园城市微信观众号等媒介发布信息约1423条,总访问量超54.8万人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编制完成《舟山住建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作为指导我局下个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完成《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立法,完成《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企业营商环境、加快物业行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意见(草案)》起草工作,完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等七个示范文本的修订和公布。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我局已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我局今年将涉及“十四五”规划的15个决策事项列入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订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未出现决策内容明显不当或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保管规范。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工作。2021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审查和公布,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全部文件都按要求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五是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了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邵汉军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六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专门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标准、程序及合同订立的程序、原则、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截20211220日,共审查各类合同144份。所有合同均通过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开展合同审查和备案工作。七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已经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机制,聘用赵静同志担任我局的公职律师,并按照规定完成公职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二是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完善制定落实整改工作计划,指导督促我局各职能处室和县区住建局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截11月底,掌上执法率93.8%。认领的领域内行政检查子项306项,监管事项入住率100%。完成抽查事项任务数14项,参与跨部门事项5项,跨部门监管率达31.25%。发起并有执行信用规则应用任务数15项,应用信用规则率66.66%。信访投诉转行政执法平台事件141件,事件处置率100%。已完成考核目标。三是做好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浙江省建设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全面推广使用浙江省建设执法办案系统,截1220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行政处罚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或者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建设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评查等形式,对我市城乡建设系统202071日至2021630日期间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共计3622份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组织评审人员共抽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25件,以单独反馈、通报等形式反馈了评查结果。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落实复议诉讼职责。今年我局没有被复议案件。作为被诉主体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1件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裁定驳回;所有案件均按照要求及时答辨、提交证据、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职责义务。二是落实调解工作制度,注重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帮扶我市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应对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风险,稳定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多元解决工作机制。建筑工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各类咨询30余起,受理调解5次,目前已经成功调解3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是及时处置信访投诉,按规定办理投诉举报案件。2021年我局共受理浙里访网、信、电、访全部信访事项1518件,较去年增加47%,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100%,核实后满意率98%。其中投诉举报案件153件,包括上级转办案件5件,本级转办案件148件,均转行政执法平台办理,24小时之内派发检查任务并在法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已划转的,将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今年我局已累计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43件,我局直接立案查处4件。

五、2022年工作思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研究,针对两个立法储备项目《海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继续开展立法前期研究,待条件成熟时申请列入立法计划。

(三)深化法治建设数字化应用。继续做好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和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的应用,按照《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做好住建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建立完善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完善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大行业诉源治理力度,强化住建领域类型化纠纷前端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行业治理,充分利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平台和复议应诉处理工作,助力多元联动的纠纷调解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化解。

(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数据交互对接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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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202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3-01 09:59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在连续七年被评为舟山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法治保障,扎实推进依法施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治组织保障,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021年全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次,及时研究部署本系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住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85日,王涛局长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上作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述职。落实新任干部宪法宣誓制度,1210日,我局举行新提任局管干部宪法宣誓仪式,4位新提任局管干部参加了宪法宣誓。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班子会议、业务大讲堂、座谈讨论、业务培训等方式共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1次,按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持证率保持在90%以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已全部录入系统。通过各类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除积极参加省建设厅等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外,20217月,我局在岱山县组织举办了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培训,全市城乡建设系统25名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做好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维护以及办事服务可用性提升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文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定期审查清理存量文件,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文件及时修改,今年共清理和审查各类文件141件,对2问题文件及时进行了修改。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局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落实2021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重点工作和建设系统普法宣传任务,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我局门户网站舟山建设信息港和海上花园城市微信观众号等媒介发布信息约1423条,总访问量超54.8万人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编制完成《舟山住建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作为指导我局下个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完成《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立法,完成《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企业营商环境、加快物业行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意见(草案)》起草工作,完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等七个示范文本的修订和公布。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我局已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我局今年将涉及“十四五”规划的15个决策事项列入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订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未出现决策内容明显不当或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保管规范。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工作。2021年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审查和公布,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全部文件都按要求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五是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了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邵汉军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六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专门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标准、程序及合同订立的程序、原则、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截20211220日,共审查各类合同144份。所有合同均通过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开展合同审查和备案工作。七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已经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机制,聘用赵静同志担任我局的公职律师,并按照规定完成公职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二是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完善制定落实整改工作计划,指导督促我局各职能处室和县区住建局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截11月底,掌上执法率93.8%。认领的领域内行政检查子项306项,监管事项入住率100%。完成抽查事项任务数14项,参与跨部门事项5项,跨部门监管率达31.25%。发起并有执行信用规则应用任务数15项,应用信用规则率66.66%。信访投诉转行政执法平台事件141件,事件处置率100%。已完成考核目标。三是做好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浙江省建设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全面推广使用浙江省建设执法办案系统,截1220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行政处罚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或者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建设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评查等形式,对我市城乡建设系统202071日至2021630日期间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共计3622份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组织评审人员共抽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25件,以单独反馈、通报等形式反馈了评查结果。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落实复议诉讼职责。今年我局没有被复议案件。作为被诉主体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1件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裁定驳回;所有案件均按照要求及时答辨、提交证据、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职责义务。二是落实调解工作制度,注重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帮扶我市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应对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风险,稳定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多元解决工作机制。建筑工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各类咨询30余起,受理调解5次,目前已经成功调解3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是及时处置信访投诉,按规定办理投诉举报案件。2021年我局共受理浙里访网、信、电、访全部信访事项1518件,较去年增加47%,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100%,核实后满意率98%。其中投诉举报案件153件,包括上级转办案件5件,本级转办案件148件,均转行政执法平台办理,24小时之内派发检查任务并在法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已划转的,将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今年我局已累计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43件,我局直接立案查处4件。

五、2022年工作思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研究,针对两个立法储备项目《海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舟山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继续开展立法前期研究,待条件成熟时申请列入立法计划。

(三)深化法治建设数字化应用。继续做好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和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的应用,按照《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做好住建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建立完善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完善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大行业诉源治理力度,强化住建领域类型化纠纷前端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行业治理,充分利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平台和复议应诉处理工作,助力多元联动的纠纷调解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化解。

(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数据交互对接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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