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决定对6户保障家庭自2021年10月1日起调整及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保障家庭 姓名 | 所在社区 | 享受公租房 保障形式 | 调整及停止发放 租赁补贴原因 |
1 | 乐松飞 | 岙山村 | 低收入租赁补贴 | 名下有房产,停发补贴 |
2 | 郭水飞 | 绿岛社区新后岸 | 低收入租赁补贴 | 名下有房产,停发补贴 |
3 | 韩燕娜 | 浦东社区 | 低收入租赁补贴 | 名下有房产,停发补贴 |
4 | 陶舟怡 | 毛竹山社区 | 低收入租赁补贴 | 名下有房产,停发补贴 |
5 | 张磊 | 桃湾社区 | 低收入租赁补贴 | 名下有房产,停发补贴 |
6 | 卓兆军 | 胜山村 | 低收入租赁补贴 | 过世,停发补贴 |
特此通告。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