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通商品房和安置房通道,切实解决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重拆迁轻安置”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通知>(舟建发[2020]6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政策,现我局拟定《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与8月2日前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邵明明。联系方式:0580-2283077。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