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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高云佳苑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新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块、重点企业分配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0 15:50 信息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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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 打造海洋经济 人才新高地的意见》(浙舟新党发[2016]11号)《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舟组[2017]2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请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人才住房支持的说明》,经研究,决定将高云佳苑小区部分人才公租房分配给我市新材料领域重点企业--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引进的人才租住,以下4人符合相应的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共租赁房申请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地址:港航国际B座1320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2032795。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0日

申请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历职称

婚姻状况

申请人工作单位

拟分配房型

备注

1

成伟

本科

已婚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60平米

企业中层

2

李小兵

大专

已婚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60平米

企业中层

3

裴旺

硕士

未婚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60平米

企业中层

4

郭桂荣

大专

未婚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60平米

企业中层


<房管中心>高云佳苑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新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块、重点企业分配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0 15:50 信息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 打造海洋经济 人才新高地的意见》(浙舟新党发[2016]11号)《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舟组[2017]2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请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人才住房支持的说明》,经研究,决定将高云佳苑小区部分人才公租房分配给我市新材料领域重点企业--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引进的人才租住,以下4人符合相应的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共租赁房申请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地址:港航国际B座1320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2032795。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0日

申请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历职称

婚姻状况

申请人工作单位

拟分配房型

备注

1

成伟

本科

已婚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60平米

企业中层

2

李小兵

大专

已婚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60平米

企业中层

3

裴旺

硕士

未婚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60平米

企业中层

4

郭桂荣

大专

未婚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60平米

企业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