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新城管委会、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市城投集团:
依据《舟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大会战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舟城治建〔2020〕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建设“品质舟山”和展示花园城市风景线,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城市建设,并有效形成中心城区景观风貌和城市家具统一协调格局。现就纳入市住建局标准审查范围项目的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审查范围
纳入2021年海上花园城市建设攻坚行动的定海区、普陀区、新城、普陀山-朱家尖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大型、中型市政公用建设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各类亮化工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审查流程
(一)前期阶段项目:依据《舟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大会战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属地住建部门负责将资料提交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自收到提交的审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标准审查工作,出具建设标准设计审查意见。如涉及技术复杂的建设工程,确有必要的,组织相关单位与专家进行联合审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2)。
(二)实施阶段项目:请属地住建部门于3月5日前负责收集并将项目资料报市住建局备案,资料要求同前期阶段项目。
三、其它要求
(一)请属地住建部门通知建设单位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市住建局。
(二)相关资料原则上要求内容齐全、数据真实,如存在特殊情况,根据项目的具体实际,可做相应调整。在审查过程中,如涉及审查需要,需补充相关专项材料。
四、业务条线及联系人
(一)综合联络:城建处(胡天晓,电话/钉钉13957202983)
(二)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审查:舟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杨溢军,电话/钉钉19906860282)
(三)风景园林工程、亮化工程审查:舟山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心(陈华杰,电话/钉钉13616809320)
附件:1.2021市住建局标准审查项目清单
2.《舟山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设计审查相关事宜(试行)》
舟山市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