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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3-18 16:23:30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党支部:

经研究,现将《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大家,请参照执行,抓好本单位党建信息工作。

中共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党建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提升局党建信息工作整体水平,更好的发挥党建信息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党工委关于党建信息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局属各级党组织向局机关党委报送信息录用情况和对局机关党委约稿完成情况。

三、报送范围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全会、市住建局党建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有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三)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三服务”落实情况;

(四)有亮点、有特色的党组织活动情况,党建工作的成功做法、优秀案例,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五)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情况;

(六)宣传本单位党员干部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七)其他有关党建方面情况。

四、报送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将人员信息及时报送局机关党委备案。

(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住建党建联系钉钉群向局机关党委报送信息,也可以通过钉钉、微信、QQ等方式直接将信息发送给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联系人:李浩澜,联系电话:2283120,市府网:663304。

(三)上报信息须经党组织相关负责人审核,上报之前做好校对工作。

五、计分标准

(一)信息稿件要注重时效性、准确性、简要性,主要分为三个档次:

A档(重要稿件):主要是党建调研文章或具有总结性、典型性、经验性的重要信息。(基础分值为5分)

B档(普通稿件):主要是一般性报道和反映党组织日常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的普通信息。(基础分值为2分)

C档(约稿材料):主要是根据市住建局要求撰写的信息、提供的照片。(基础分值为2分)

(二)上报信息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海上花园城”微信公众号、市委直属机关党工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录用的,按照录用平台的级别和稿件的质量进行酌情加分,增值不超过5分。

(三)由两家及以上单位党组织合作完成,共同署名的稿件,按平均分计入每家单位。

(四)党建信息计分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信息录用的时间为准。

六、考核指标

根据局属各级党组织规模大小,采取分档考核的办法,确定考核单位党组织全年信息工作最低达标分值:

第一档(50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党总支、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第二档(30分):市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党支部、市住建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市住建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市住建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市住建局机关第四党支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党支部、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舟山建设技术学校党支部、浙江恒昌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

本考核办法对局属各离退休党支部不作硬性要求,如有离退休党支部报送信息并被录取,按照2倍分值计入该单位考核总分。

七、通报和表彰

1、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对考核单位信息录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局机关党委将根据考核单位信息工作达标情况和约稿任务完成情况,评选出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予以表扬。

2、党建信息考核情况纳入我局年底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没有完成信息达标分的党组织,该年度党建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八、其他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本办法由局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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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16:23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党支部:

经研究,现将《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大家,请参照执行,抓好本单位党建信息工作。

中共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党建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提升局党建信息工作整体水平,更好的发挥党建信息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党工委关于党建信息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局属各级党组织向局机关党委报送信息录用情况和对局机关党委约稿完成情况。

三、报送范围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全会、市住建局党建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有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三)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三服务”落实情况;

(四)有亮点、有特色的党组织活动情况,党建工作的成功做法、优秀案例,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五)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情况;

(六)宣传本单位党员干部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七)其他有关党建方面情况。

四、报送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将人员信息及时报送局机关党委备案。

(二)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住建党建联系钉钉群向局机关党委报送信息,也可以通过钉钉、微信、QQ等方式直接将信息发送给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联系人:李浩澜,联系电话:2283120,市府网:663304。

(三)上报信息须经党组织相关负责人审核,上报之前做好校对工作。

五、计分标准

(一)信息稿件要注重时效性、准确性、简要性,主要分为三个档次:

A档(重要稿件):主要是党建调研文章或具有总结性、典型性、经验性的重要信息。(基础分值为5分)

B档(普通稿件):主要是一般性报道和反映党组织日常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的普通信息。(基础分值为2分)

C档(约稿材料):主要是根据市住建局要求撰写的信息、提供的照片。(基础分值为2分)

(二)上报信息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海上花园城”微信公众号、市委直属机关党工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录用的,按照录用平台的级别和稿件的质量进行酌情加分,增值不超过5分。

(三)由两家及以上单位党组织合作完成,共同署名的稿件,按平均分计入每家单位。

(四)党建信息计分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信息录用的时间为准。

六、考核指标

根据局属各级党组织规模大小,采取分档考核的办法,确定考核单位党组织全年信息工作最低达标分值:

第一档(50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党总支、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第二档(30分):市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党支部、市住建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市住建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市住建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市住建局机关第四党支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党支部、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舟山建设技术学校党支部、浙江恒昌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

本考核办法对局属各离退休党支部不作硬性要求,如有离退休党支部报送信息并被录取,按照2倍分值计入该单位考核总分。

七、通报和表彰

1、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对考核单位信息录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局机关党委将根据考核单位信息工作达标情况和约稿任务完成情况,评选出党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予以表扬。

2、党建信息考核情况纳入我局年底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没有完成信息达标分的党组织,该年度党建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八、其他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本办法由局机关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