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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召开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学习会

发布日期: 2021- 03- 18 16: 18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月16日上午,市住建局党委召开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今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邬剑波主持。局领导,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先后传达了今年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介绍了《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的主要内容。两名局领导围绕《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交流了学习心得。

邬剑波局长就贯彻落实本次中心组学习会上的各项学习内容提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各项学习内容的重要性。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感悟总书记14次亲临舟山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而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要做好结合文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要将学习内容相互结合。把《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教材,共同汇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要将学习内容和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相结合。全面部署城市有机更新八大攻坚行动,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要将学习内容和我局数字改革工作相结合。重点抓好党政机关数字化改革、数字档案、智慧工地等工作,做到数字赋能、干出实效、取得成绩。要将学习内容和我局“十四五”规划编制相结合。各分管领导要牵头研究好分管领域的“十四五”规划内容。三是要精心组织发动,汇聚学习宣传的强大合力。局领导和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掀起学习贯彻重要精神的热潮;局机关党委要履行指导职责,制定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堡垒作用”,及时开展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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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召开2021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1-03-18 16:18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月16日上午,市住建局党委召开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今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邬剑波主持。局领导,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先后传达了今年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介绍了《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的主要内容。两名局领导围绕《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交流了学习心得。

邬剑波局长就贯彻落实本次中心组学习会上的各项学习内容提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各项学习内容的重要性。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感悟总书记14次亲临舟山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而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要做好结合文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要将学习内容相互结合。把《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教材,共同汇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要将学习内容和城市有机更新工作相结合。全面部署城市有机更新八大攻坚行动,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要将学习内容和我局数字改革工作相结合。重点抓好党政机关数字化改革、数字档案、智慧工地等工作,做到数字赋能、干出实效、取得成绩。要将学习内容和我局“十四五”规划编制相结合。各分管领导要牵头研究好分管领域的“十四五”规划内容。三是要精心组织发动,汇聚学习宣传的强大合力。局领导和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掀起学习贯彻重要精神的热潮;局机关党委要履行指导职责,制定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堡垒作用”,及时开展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