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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第四十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资格公示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12-09 10:17:34

根据《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发〔2010〕30号)、《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舟建发〔2015〕16号)及《2021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夏佩芬等3户家庭符合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地址:港航国际大厦B座1320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203279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第四十三批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申请条件(3户)公示名单

序号

申请人

家庭成员

街道

社区

困难证类型及是否年满60周岁

户口取得时间

人均年收入(元)

拥有车辆情况

不动产、批地建房及家庭财产信息

审核

意见

关系

姓名

1

夏佩芬



千岛

浦西社区

/

满3年

55830元以下

符合条件

2

张军士



临城

吴榭社区

满60周岁

满3年

55830元以下

符合条件

3

朱兴国



千岛

万阳社区

满60周岁

满3年

55830元以下

符合条件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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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第四十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资格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9 10:17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发〔2010〕30号)、《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舟建发〔2015〕16号)及《2021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夏佩芬等3户家庭符合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地址:港航国际大厦B座1320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203279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第四十三批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申请条件(3户)公示名单

序号

申请人

家庭成员

街道

社区

困难证类型及是否年满60周岁

户口取得时间

人均年收入(元)

拥有车辆情况

不动产、批地建房及家庭财产信息

审核

意见

关系

姓名

1

夏佩芬



千岛

浦西社区

/

满3年

55830元以下

符合条件

2

张军士



临城

吴榭社区

满60周岁

满3年

55830元以下

符合条件

3

朱兴国



千岛

万阳社区

满60周岁

满3年

55830元以下

符合条件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