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决定对1户保障家庭自2022年1月1日起退出保障。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保障家庭姓名 | 所在社区 | 享受公租房保障形式 | 备注 |
1 | 任亚飞 | 翁洲社区西荡村 | 实物配租 | 过世,退出公租房 |
特此通告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3日
对不符合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退出公租房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2-23 15:38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决定对1户保障家庭自2022年1月1日起退出保障。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保障家庭姓名 | 所在社区 | 享受公租房保障形式 | 备注 |
1 | 任亚飞 | 翁洲社区西荡村 | 实物配租 | 过世,退出公租房 |
特此通告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