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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09- 15 17: 02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的必要性。

因商品砼价格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价格的波动涉及面广,但我市商品砼企业市场竞争不充分,商品混凝土信息价完全由企业报价可能导致砼价格脱离市场实际,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市商品混凝土价格,同时也规范我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的采集、测算、校核及发布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权益,因而我们起草了《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

起草本工作指引的主要法律依据是: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8号)中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基础数据库以及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采集、测算、发布建设工程价格要素市场信息价和指数、指标等相关信息,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监测。

2、《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中材料价格信息调整内容:营改增后材料市场信息价发布内容调整为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含税信息价”)、不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除税信息价”)两个部分。

二、《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多次组织各方专家及商品混凝土企业研讨《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完善相应条款后于2020年7月31日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向建设、施工、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征求了意见。

三、  《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主要内容

1、明确了价格职责分工: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的管理工作。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全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信息发布;负责市区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的采集、测算校核工作;定期配合组织进行价格评审。岱山、嵊泗及普朱、金塘、六横功能区建设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的采集、测算校核及报送工作。

2、明确了价格组成: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由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搅拌费、泵送费、运输费、管理费(含利润)和税金组成。

3、明确了工作要求:每月月底由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岱山、嵊泗及普朱、金塘、六横功能区建设局根据当地当月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商品混凝土材料费,测算校核商品混凝土信息价并进行上报。邀请相关部门、各县(区)、功能区及专家召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评审会议,协调确定当月商品混凝土信息价。

4、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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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15 17:02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的必要性。

因商品砼价格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价格的波动涉及面广,但我市商品砼企业市场竞争不充分,商品混凝土信息价完全由企业报价可能导致砼价格脱离市场实际,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市商品混凝土价格,同时也规范我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的采集、测算、校核及发布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权益,因而我们起草了《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

起草本工作指引的主要法律依据是: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8号)中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基础数据库以及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采集、测算、发布建设工程价格要素市场信息价和指数、指标等相关信息,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监测。

2、《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中材料价格信息调整内容:营改增后材料市场信息价发布内容调整为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含税信息价”)、不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除税信息价”)两个部分。

二、《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多次组织各方专家及商品混凝土企业研讨《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完善相应条款后于2020年7月31日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向建设、施工、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征求了意见。

三、  《舟山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测算工作指引》主要内容

1、明确了价格职责分工: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全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的管理工作。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全市商品混凝土信息价信息发布;负责市区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的采集、测算校核工作;定期配合组织进行价格评审。岱山、嵊泗及普朱、金塘、六横功能区建设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的采集、测算校核及报送工作。

2、明确了价格组成:商品混凝土信息价由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搅拌费、泵送费、运输费、管理费(含利润)和税金组成。

3、明确了工作要求:每月月底由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岱山、嵊泗及普朱、金塘、六横功能区建设局根据当地当月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商品混凝土材料费,测算校核商品混凝土信息价并进行上报。邀请相关部门、各县(区)、功能区及专家召开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评审会议,协调确定当月商品混凝土信息价。

4、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