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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新海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换证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31 10:54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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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2〕168号)和我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工作的通知》(舟建委 〔2012〕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管理的通知》(舟建委〔2013〕125号)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舟山市新海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换证要求,同意其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舟山市工程勘察土工实验室(一类)资质换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1月7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申请企业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科技设计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临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7号楼城建大楼。电话:2283215,2283052。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舟山市新海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换证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31 10:54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2〕168号)和我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工作的通知》(舟建委 〔2012〕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土工试验管理的通知》(舟建委〔2013〕125号)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舟山市新海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换证要求,同意其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外业见证、舟山市工程勘察土工实验室(一类)资质换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1月7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申请企业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科技设计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临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7号楼城建大楼。电话:2283215,2283052。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