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核算统一按新制度执行,取消单位基本建设专户,将基本建设纳入单位行政账户核算。
二、通知的主要目的
为了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转换、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优势,解决市公建中心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核算体系及具体管理职责调整。对原由市公建中心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立项目基建账户并进行核算的模式调整为按新会计制度纳入建设单位行政经费账户核算,并明确相应项目建设单位与市公建中心的管理职责。
三、通知的内容要点
(一)市公建中心在目前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较好地控制了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充分发挥了专业管理团队的优势,保障了财政资金效益。市公建中心不因会计制度调整弱化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应继续按原有职能履行职责。
(二)市公建中心代理行使建设期业主职责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在建设项目实施中的职责分解仍按公建中心三定方案执行。
(三)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根据新会计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编报,纳入行政账户核算。
(四)市公建中心应抓好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要规范建设工程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严谨规范、廉洁高效。
(五) 市公建中心可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机构作用,对部分项目组织实施代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