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住建部《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建办档[2004]39号)、《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11)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舟山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一、建设单位对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在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纸质工程竣工档案的同时报送一套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档案。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质量、报送时间、费用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编制纳入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建设单位应督促指导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完整、准确的电子文件,并负责收集、汇总、报送电子文件工作。
四、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按照附件要求做好数字化扫描工作,其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等应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其中属于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还应同时向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份。
五、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对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负责,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六、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档案实行纸质和电子文件“双套制”验收,验收均合格后,方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办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
七、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的归档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适时组织检查。
八、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行。
附件 :电子扫描文件的质量标准
附件
电子扫描文件的质量标准
一、格式标准
(一)扫描形成的文件应为PDF、JPEG或TIFF格式。
(二)一般文件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扫描;工程竣工图采用黑白二值或灰度模式扫描,清晰度较差的可采用灰度模式;其它文件(如:文字、附图、照片等)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竣工蓝图文件应进行消蓝处理。
(三)扫描文件分辨率应不低于200dpi。
二、质量标准
(一)扫描文件必须是可读文件,且内容完整和有效。存储载体在设备上演示或者检测时应确保运转正常、无病毒。
(二)扫描件内容需完整,页面整洁,不漏页,不跳页,同一影像包含2个及以上页码内容时,需分页进行扫描。
(三)扫描文件应做适当的修图处理,对图像进行裁边,去除多余白边,缩小图像文件容量以节省存储空间。
(四)后期检查发现有影响图像可读性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可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去污处理,并遵循在不影响可读性前提下尽可能展现档案原貌的处理原则。
三、存储标准
(一)竣工图A3幅面及以下的,黑白不大于0.5M,灰度不大于1M;A3幅面以上的,黑白不大于3M,灰度不大于5M;其它文件A3幅面及以下的,不大于1 M;A3幅面以上的,不大于8 M。
(二)扫描文件的存储载体应采用CD或DVD等一次性写入光盘,并确保其品质能满足长期保存及可靠读取需要。